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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新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
来源日期: 2018年03月06日15时34分 信息来源: 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根据《合肥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结合滨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生态文明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继续强化对巢湖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力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水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二、工作目标
在滨湖城市发展的同时,坚持“重生态、补短板、抓整改、治污染、强机制、当标杆”,力争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1、全面完成督察问题整改。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整改保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狠抓工作推进,扎实组织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2、合法合规推进城市建设。学习贯彻《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中办、国办《关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文件精神,强化各级生态文明意识,明确巢湖水环境三级保护区红线意识,明确依法报审的程序意识,合法合规推进建设,树立湖城共生的生态典范。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照督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全面对标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三、工作举措
1、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压紧压实环保工作责任
结合“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环境保护专题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相关考核,严格兑现考核奖惩。
滨湖新区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滨投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每年研究环境保护议题不少于12次,将滨湖重点环境问题和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问题列入会议重要议程,并长期坚持。
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员工根据岗位职责负具体责任,切实将生态环保责任压实压细、落到实处。完善环保相关工作制度,包括专项制度和制度中的专项条款,强调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理念,合法合规推进各项建设发展任务。
2、当好生态排头兵,积极参与巢湖保护和综合治理
在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编制中,重点衔接巢湖及入湖河流生态森林、湿地系统、巢湖风景名胜区、巢湖一二三级保护区等范围,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在公共设施建设中,推行绿色建筑,坚持节能环保,实现可持续发展;运用低影响开发理念,在城市建设中同步实施雨水花园、植草沟、下凹式绿地,鼓励和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减少和降低城市建设对生态的冲击和破坏。
完成国家水专项滨湖课题研究并结题,针对课题中绿色发展、河湖治理的技术成果开展技术凝炼,在新区建设中加以推广;着力整治区域内入湖河流,提升水质标准,恢复并涵养巢湖北岸生态湿地,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塘西河初期雨水一期健康运营,二期加快实施,为促进入湖河流水质改善积极努力。
督促包河区等相关管理单位加快雨污分流的调查、改造、截留、调蓄和治理;协助包河区四级“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责任的落实;抓好源头治理,在入湖河流中推行“五管齐下”治理措施,治理调蓄初期雨水,多元补充河道生态需水,逐步消除城区黑臭水体。
结合项目发展进度,适应人口激增,合理规划、设计、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城市配套设施,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开展分类提标升级改造;配合包河城管部门、建设督查部门,严格落实自建项目、招商项目的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措施;推行新型环保渣土车,实行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全封闭运输。
3、落实岸上草原相关整改工作
敦促印象滨湖旅游公司2017年8月底前拆除临时码头、游船、滑草等岸上草原旅游项目,关闭营利服务设施,退出侵占的巢湖湖面。
妥善处置9个停车场。覆土复绿、恢复原状8个,符合用地规划的1个完善申报手续,其中最大的3万平米停车场全部拆除,纳入“渡江馆西侧湿地修复工程”,由包河区完成。
根据上级要求和专家意见,结合现状坡地,在非农区域片植杉科等乡土树种、湿生和野生植被,努力保护巢湖北岸生态功能。
4、落实侵占湿地功能恢复整改
退还侵占的十五里河入湖口以西区域,清除建筑渣土,在保障巢湖堤防安全的基础上,开挖水系,增加水塘水面,沟通湿地系统,补植芦苇、芦竹等本土湿生植被,实施湿地系统涵养和修复。
退还侵占的派河入湖口左堤区域,清除20万土方,结合引江济淮派河口船闸工程和巢湖防洪保安要求,适当开挖水塘水面,坚持“去园林化”,增植芦苇、菖蒲等乡土修复植被,力求恢复区域原始生态性。
严格依据合肥城市总体规划,停止对湿地的侵占行为。全面贯彻省巢管局《关于巢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停止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开发建设行为。完善长效机制,严守巢湖流域生态保护红线,一以贯之。
5、杜绝违法开发行为
严格遵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配套法规和文件要求,以《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时间(2014年12月1日)为节点,之前审批的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继续实施建设,对未开工的严格审查,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之后审批的项目,已完工的采取措施确保不对巢湖水环境造成影响,未开工且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
对万达文旅城、恒大中心项目已完工的,督促项目所有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后排放;督促市政管养单位和项目做好日常监督检查,杜绝污水排入巢湖;对未完工的,按照《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和省市要求,暂停建设,等待职能部门处理。
四、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滨湖新区联合包河区成立“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全程领导、统筹协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宣传、督察工作组,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强化落实。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书》(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对涉及滨湖新区建设管委会整改的9个问题,确定责任人,确定整改方案,实行调度和督导制,逐个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接受核查。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书》,任务的整改情况,每周上报工作进度,主动接受上级督导检查及工作核查。整改过程中的资料、图片、会议纪要、文件材料等整理建档,整改完成情况通过www.77729.com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