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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新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的公示(编号31号)
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来源: 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编号31号提出:岸上草原未批先建停车场问题,现就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依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书》(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我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专家开展方案评审。其中3万平米最大停车场由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完成拆除,并正在进行生态恢复;其他零星停车场完善前期手续。
编号31号中涉及滨湖新区建设管委会责任部分整改完毕,书面申请销号,等待核查。
公示时间:7月2日—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滨湖整改办:0551-63350009。
2018年7月2日